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不允许招聘单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个人也不需向招聘单位交纳任何费用,例如:报名费、建档费、体检费、服装费、培训费、押金、办证费等等。敬请求职者注意维护自身利益。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劳动部新规禁止招聘信息使用月薪面议字样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关于建立人才市场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反馈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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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人才市场成立于一九九三年八月,隶属于十堰市人事局。它的创立,促进了十堰的经济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了十堰地区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才流动的步伐。
    十堰人才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二○○○年十二月由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十堰市人事局重新组建十堰人才市场。新市场由十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和十堰经营管理人才中心联合组建,受两家组建单位共同领导,是十堰地区最大的综合性人才服务机构。市场拥有标准化的人才交流大厅、高层次人才洽谈室、规范化的档案管理中心和现代化多媒体培训基地、野外拓展基地等基础设施,并建立了鄂西北首家人才测评中心和十堰人才网站。
     十堰人才市场重视自身员工队伍建设,积极吸纳人才,加强对员工的思想、道德、文化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现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有专职工作人员20多人,同时网络了一批高层次的职业培训师、管理咨询顾问、测评师、职业指导师队伍。
    十堰人才市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才强市战略,全方位开展人才服务工作,在区域人才交流配置、综合性人事服务、中高层经营管理类人才开发、人才派遣(租赁)和HR咨询等工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功打造了“十堰人才”这一优势服务品牌。
     十堰人才市场内联外引,积极寻求业务合作,已同湖北省人才市场、武汉人才大市场、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上海中智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测评服务公司)、北京双高测评技术服务公司、中国企业联合会、青岛兰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南方略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高登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新资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
     十堰人才市场遵循“专业、优质、高效、创新”的理念,竭诚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诚信、快捷的人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