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人事代理
  集体人事代理
  个人人事代理
  毕业生人事代理
  代办职称
  代办社会保险
  流动党员管理
人事代理简介
1、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提供系列的人事管理服务。既负责保管人事关系档案,办理转正定级,考评技术职称、调整档案工资,核定工龄,认证身份,考学政审,接转党团组织关系,也负责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五大毕业生录用手续、职高(高中)毕业生录工手续、接纳十堰市外,户口不在市区的大中专毕业生户籍关系落户。
    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外延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来管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人才服务机构与企业签定人事代理协议以规范双方在托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提供代理的人事服务项目。
    人事代理业务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人事管理和服务的形式。对个人而言,人事代理服务保证了人才在各种类型单位工作应享受国家现行的人事劳动政策规定的合法权益。对单位而言,人事代理服务使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实现了社会化,帮助单位从具体琐碎的人事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企业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战略规划、经营和发展中去,减少了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现高效运作的目标。
2、哪些人可以参加人事代理?
    1、外资、乡镇、街道、民营、私营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2、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自谋职业、到外地应聘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及“五大”毕业生。
    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解聘人员。
    4、外地驻市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5、升学深造、出国留学的在职人员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6、事业单位新招、聘用的工作人员。
    7、其它流动人员。

3、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参加人事代理手续简便,随到随办。具体手续是:在职人员凭调动手续(由所在单位填写市内干部商调表,通过人事调配部门办理)或辞职手续(到市人才中心领取辞职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后交市人才中心办理,参加人事代理后连续计算工龄,保持原有的干部身份);

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生分配部门开据的报到证;“五大”毕业生凭毕业证与我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协议书。在我市应聘的外地人员,可由我中心调档,实行不含管理人事关系和户粮关系的人事代理。各类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或介绍信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终止人事代理关系的人员其人事关系档案由我中心按调转规定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