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人事代理
  集体人事代理
  个人人事代理
  毕业生人事代理
  代办职称
  代办社会保险
  流动党员管理
个人人事代理

    服务对象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5、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7、其他流动人员。
    个人人事代理可以为你提供以下服务:
    1、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咨询;
    2、保管人事档案,收集、鉴别、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及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类证明;
    4、保留原有身份,按政策规定核定、调升档案工资;
    5、优先推介就业信息,办理人事调动、用工手续、劳动合同鉴证、学历鉴定等手续;
    6、办理应届毕业生一年后转正定级手续;
    7、提供继续教育信息;
    8、提供有关专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
    9、办理职称认定、评审、普查换证等;
    10、代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
    如何办理个人人事代理
    1、委托人向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本人身份(户口证明)及原工作单位介绍信或辞职、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书以及婚育证明和无法轮功证明等有关证件并提出书面申请和填写《人才流动登记表》由原单位签署意见。
    2、经审验材料齐备,人才中心向有关单位发调档函。
    3、委托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并由人事代理机构发函调转人事、工资关系与组织关系。
    4、委托人自签合同之日起,按时缴纳代理服务费。